信息分析和潜在的审计发现
1要求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分析相关、可靠和充分的信息,形成潜在的发现。对于咨询服务,根据与有关利益 相关方的约定,可不必收集证据以形成发现。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对信息进行分析,确定评价标准与审计对象的实际状况(称为“现状”)之间是否 存在差异。(参见标准 13.4 评价标准。)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通过在项目期间收集的信息和证据确定现状。
评价标准与现状之间的差异表明存在潜在的发现,必须加以注意并进一步评估。如果初步分析未能 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潜在的发现,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以应有的职业审慎来确定是否需要做进一步 分析。
如果需要做进一步分析,工作方案必须进行相应调整并由首席审计执行官批准。
如果内部审计人员确定不需要做进一步分析,并且评价标准和现状之间没有差异,则内部审计人员 必须在审计结论中确认审计对象的治理、风险管理和控制过程的有效性。
2执行标准的考虑因素
项目工作方案可包括要进行具体分析的清单,例如:
• 对过程或活动的准确性或有效性的测试。
• 比率、趋势和回归分析。
• 当期信息与预算、预测或前期类似信息进行比较。
• 分析各组信息之间的关系(例如,财务信息,如工资支出记录,以及非财务信息,如员工平均人数的变 化)。
• 内部对标,比较组织内不同领域的信息。
• 外部对标,与其他组织的信息进行比较。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了解并使用可提高分析效率和效果的技术,例如能够对整个总体而不仅仅是单个样本进行 测试的应用软件。
分析应当对评价标准和实际状况进行有意义的比较。当分析表明评价标准和实际状况之间存在差异时,应当执 行后续程序确定差异的原因和后果以及潜在发现的重要性。潜在发现的常见例子包括错误、异常、非法行为以及有待提升效率或效果的方面。
内部审计人员履行应有的职业审慎确定额外程序的范围和类型,这些程序应当用于评价潜在发现,并确定其原 因、后果和重要性。首席审计执行官和内部审计方法可以为确定是否执行额外分析提供指导。考虑因素包括:
• 项目风险评估的结果,包括控制过程的充分性。
• 审计对象和潜在发现的重要性。
• 分析对潜在发现的支持程度。
• 进一步评价信息的可用性和可靠性。
• 执行额外分析的成本与效益的比较。
3证明遵循性的示例
• 记录分析工作的底稿,包括使用的数据分析程序或软件、测试总体、抽样过程和抽样方法。
• 显示工作方案和/或项目结果沟通中交叉引用的工作底稿。
• 与项目结果沟通相关的书面记录。
• 项目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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