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3.1

胜任能力

1要求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备或获得成功履行职责所需的胜任能力。所需的胜任能力包括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知识、技能和能力,以及与其经验水平相适应的职责。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了解或掌握IIA《全球内部审计准则》。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只从事他们具备或能够获得必要能力的服务。

每个内部审计人员都有责任不断提高和运用履行其专业职责所需的能力。此外,首席审计执行官必须确保内部审计职能整体上具备内部审计章程中要求开展内部审计服务的能力,或者必须获得必要的胜任  能力。(参见标准7.2 首席审计执行官的资格和标准10.2 人力资源管理。)

2执行标准的考虑因素

内部审计人员应培养以下方面的胜任能力:

•沟通和协作

•治理、风险管理和控制过程。

•财务管理和信息技术等业务活动。

•舞弊等普遍存在的风险

•数据采集、分析和评估的工具和技术。

•各种经济、环境、法律、政治和社会状况的风险和潜在影响。

•与组织、部门和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惯例。

•与组织和内部审计相关的趋势和新问题。

•监督和领导。

培养和展示胜任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可:

•获得适当的专业资格,如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以及其他资格或证书。

•根据利益相关方、同行和相关管理人员的反馈,确定需要改进的机会和需要培养的能力。

•寻求有关内部审计方法以及组织业务活动方面的培训。

 

培训方式可以包括参加课程、与导师合作,或项目期间在督导下分配新任务。

尽管内部审计人员有责任保证其个人的职业发展,并可能评估其自身的技能和发展机会,但首席审计执行官应支持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发展。首席审计执行官可以设定对职业发展的最低期望,并应鼓励内部审计人员获取职业资格。首席审计执行官应将培训和职业发展资金纳入内部审计预算,并提供内部和外部的有关持续职业教育、培训和会议等的机会。(参见标准10.1 财务资源管理和标准10.2 人力资源管理。)

为确保内部审计职能整体上具备开展内部审计服务所需的胜任能力,首席审计执行官应:

•在分配工作、确定培训需求和招聘内部审计人员填补空缺职位时,保持对内部审计人员所需胜任能力的了解。

•参与内部审计人员的绩效考核。

•确定应在哪些方面提升内部审计职能的胜任能力。

•鼓励内部审计人员的求知欲,并提供培训和其他机会,以提高内部审计绩效。

• 了解其他确认和咨询服务提供方的能力,并考虑依靠这些提供方来提供内部审计职能所不具备的额外或专业能力。

•  当内部审计职能整体上不具备提供所需服务的能力时,考虑与独立的外部服务提供方签订合同。

•实施有效的质量保证和改进程序。

 

3证明遵循性的示例

 

•列示内部审计人员证书、教育、经验、工作经历和其他资质的证明文件。

• 内部审计人员对其胜任能力的自我评估和职业发展计划。

• 内部审计人员完成持续职业教育的证明,如课程、会议、专题讨论会以及研讨会。

•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绩效考核的记录。

•对审计业务督导检查的书面记录,项目完成后来自内部审计利益相关方的调查反馈,以及反映内部审
计人员和内部审计职能胜任能力的其他形式反馈。

•内部和外部质量评估结果。

•完成内部审计计划所需胜任能力的文件资料,对资源缺口的分析,以及确定填补缺口所需的培训和预算。

•确认地图等文件,说明内部审计职能可以依赖的其他确认服务和咨询服务提供方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