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15.1项目结果沟通

1要求

对于每个项目,内部审计人员必须进行项目结果的沟通,其中包括项目的目标、范围、建议和/或行动计划 (如果适用),以及结论。

确认项目的项目结果还必须包括:

• 审计发现及其重要性和优先级。

• 范围受限的说明(如有)。

• 审计对象的治理、风险管理和控制过程有效性的结论。

项目结果必须明确负责解决审计发现的人员和行动计划完成的日期。

如果内部审计人员在项目结果沟通之前了解到管理层已启动或完成了解决审计发现的行动,则必 须在项目结果中确认这些行动。

标准11.2 有效的沟通中所述,项目结果必须准确、客观、清晰、简明、建设性、完整和及时。内部审计人员必须确保项目结果在签发之前经首席审计执行官审核与批准。

首席审计执行官必须将项目结果分发给能够确保对结果进行适当考虑的相关各方。(参见标准11.3 沟通结果。)

如果项目执行未能遵循《准则》,项目结果中必须披露有关未遵循的以下详细信息:

• 未遵循的标准。

• 未遵循的原因。

• 未遵循对审计发现和结论的影响。

 

2执行标准的考虑因素

项目结果中应当包含项目执行遵循了《全球内部审计准则》的声明。只有在得到业务督导以及质量保证和改进 程序的结果证实的情况下,说明内部审计项目已遵循标准才是适当的。

项目结果的风格和格式因组织而异。首席审计执行官可以提供模板和程序。

项目结果可以签发多个版本,根据特定受众对审计对象的了解程度、审计发现和结论对他们的影响以及他们 计划如何使用这些信息来定制其格式、内容和详细程度。

作为报告签发时,除前述要求,项目结果还可以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标题。

• 背景(审计对象简介)。

• 认可(审计对象的积极方面和/或对合作的感谢)。

• 分发名单。

对项目结果的审核应核实:

• 执行和记录的工作符合项目目标和范围以及《准则》的要求。(参见标准 8.3 质量12.1 内部评估。)

• 项目结果表述清晰,并有相关、可靠和充分的信息支持。(参见标准 14.1 收集用于分析和评价的信息。)

•  已满足与审计对象管理层沟通的要求。

首席审计执行官决定如何以及向谁分发项目结果。口头报告通常附有相关报告的电子版或印刷版和/或书面报告

 

3证明遵循性的示例

• 书面项目结果。

• 项目结果沟通为口头方式时的演示文稿和/或会议记录。

• 表明项目结果已审查并批准的书面记录。

• 表明与审计对象沟通的要求已满足的书面记录